第27章(1/3)

    如果知道今夜会在这种地方落脚,那沈云屏就不会嫌弃几日前的破庙了。

    暴雨之夜赶路本就艰难,更别说赶路的两个人一个夜盲,另一个少了一只靴子,走路好似瘸子。

    东城门外虽有小村镇,但秦嵬和沈云屏不敢轻易进入,只能根据秦嵬早几年的记忆走了许久的路,才找到一处早已荒废的茅屋。

    这茅屋本是供来往放牛放羊的人中途避雨休息所用,如今已废弃,比秦嵬记忆里还要破败,与其说是茅屋,倒不如说是个草棚。

    沈云屏立在屋前,他已经知道这地方以前还栓牲口,感觉自己只站在雨里,就能闻到屋中传来的臭味。

    “这地方荒废良久,想必已没多少味道,”秦嵬知道这少爷的毛病和讲究,“现在进去还能休息一段时间,天亮后雨停了再走也不迟。”

    沈云屏郁闷道:“难道就没有其他地方?我的要求也不高,只是要稍微干净些、无味些、暖和些、安全些。”

    秦嵬静静听完,点了点头:“你说的这地方我知道,一口棺材就能全囊括了。”

    沈云屏不冷不热道:“牲口棚的臭味都没有你的嘴臭。”

    “少爷要是实在不喜欢,还能朝前走三里地,那有个四处敞开的凉亭,你可以去那里蜷上一宿。”秦嵬用刀鞘点着地面,走路的速度却很快,“我只希望你少只靴子还要冒雨行走,别冻死在半道。”

    沈云屏瞪着他的背影。

    秦嵬的声音悠悠传来:“哎,我就先起个火堆,再慢慢烤干衣服,睡上一觉好了。若是有缘,咱们明儿白天再见。”

    他也不管沈云屏的目光在自己后背扎了多少回,一路小跑地窜进茅屋。

    沈云屏光是听到火堆和干衣服,就已经想象得到温暖的感觉,而此刻劈头盖脸的冷雨寒风,在搭伙的秦嵬走后就更冻人了。

    他咬了咬牙,也跟着进了茅屋。

    一进带屋顶的地方,风雨立刻就被挡了大半在外。

    沈云屏勉强辨认出茅屋内的陈设,才发现这地方比他想象中要好上不少。

    虽然漏风,但大半边儿屋子还算干燥,有尘土,但气味并不呛人,只有些微弱的霉味。

    外头勉强还有些光亮,进了屋内,就漆黑一片了。

    在黑暗中,瞎子反倒比有眼睛的人要有用得多。

    秦嵬摸索确定了屋内的大概情况,沈云屏走进来时,他已经开始将屋里堆着的落灰了的柴分开,将受潮的捡出去,留下还算干燥的。

    又抓了把茅草,掏出火折子,熟练地生起了火。

    不过转瞬间,破茅屋内就已有了温暖的火光。

    两人的视线都清晰起来,也看得清对方的狼狈相儿。

    沈云屏虽然还端着少爷的架子,但浑身已经湿透,他几乎没有内力,纵然身体强健,这一路受冷奔波,也足够将他的脸冻得发白。身上滚得都是泥浆,一只脚只穿了袜子,已由白色染成了泥色。

    秦嵬也没有好到哪儿去,肩头伤口已经被雨水泡的发白,与段若锋的那一番交手,身上又挂了几处小彩,头发也在爬城墙时的折腾中散了大半,很有些落魄游侠的风范。

    两人默默对视片刻,都指着对方的脸笑起来。

    他俩一个在黑白两道纵横,一个手握无数人的秘密,如今看起来,却还没路边的叫花子体面。

    秦嵬一屁股坐在火堆旁:“少爷还站着做什么,难道今天我们站得还不够久?”

    “我实在佩服你这不讲究的习惯。”沈云屏叹道。

    他四下里寻摸一圈儿,还真让他从塌了的床榻上找到张破席。

    拍掉浮尘,在地上铺了一层脏些的茅草,垫上破席子,然后再将相对干净些的茅草铺在席子上,沈云屏这才肯坐下。

    秦嵬看他这一通折腾,不由道:“我们的衣服现在未必比这茅草干净,都已到了这地步,你还要讲究什么?”

    “你懂什么,”沈云屏一边脱下仅剩一只的靴子,从里头倒出一鞋子的泥水,丢到一旁,一边道,“我就算是真落到正盟手里,他们捆我用的绳子也得是最干净的,否则不如直接要我的命!”

    秦嵬默默地看着他,觉得范统领这些年过得真的很不容易。

    现在轮到他顶替范统领的位置了,所以现在是他过得很不容易。

    “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只穿一只鞋走路呢。”沈云屏叹了口气儿,将右脚已沾满泥浆的袜子扯下,两根手指拎着丢去火堆旁,“幸好走的还不算是山路。”

    秦嵬借着火光看去,见沈云屏的右脚脚底不知何时已布满磨破的伤口。

    “你最好趁现在对着火光检查一下,以免伤口里进了小石子儿。”秦嵬已掏出金疮药,“否则脚上的伤口发炎流脓,就好得很慢了。”

    脚得走路,而他们接下来不可避免要走很多路。

    沈云屏也不矫情,接了他丢过来的金疮药,再要说话,就瞧见秦嵬已开始脱衣服。

    “你做什么?这大冷天的。”沈云屏惊讶。

    秦嵬慢悠悠地解开束袖用的布条,搭在火堆旁还没烧的干柴上:“我还想问你,这衣服已湿得连里衣都能拧出一盆水了,你为什么还要穿着?”

    拆完束袖,解了腰带,掏出钱袋子好好安置,他这才又除了外袍和里衣,光着膀子坐在了火堆旁。

    除了肩头外,他的手臂上也有几道新伤。

    但这些伤口比起他身上的层层叠叠的老伤,简直不值一提。

    尤其是胸口那道又深又长、几乎将他劈开的疤,即便只是看到,沈云屏也不难想象这一击有多凶险。

    秦嵬的身体和他的手一样,满是伤疤与破口,麦色的皮肤几乎没有不破损的地方,侧身去撂衣服时,沈云屏瞧见他的后腰都有疤痕。

    这已超过了普通习武之人应受的磋磨,根本就是个从刀山中滚出来的身体。

    沈云屏的嘴张开又闭上,他见过许多练武时光膀子的人,和许多吃过苦的人的伤疤,但都没有秦嵬给他的感觉更重、更清晰。

    难怪他说他这样的人,就算是后背有伤也能轻松包好。

    这实在是熟能生巧。

    沈云屏叹了口气儿,然后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湿漉漉的衣服粘在身上,好像被霉运紧紧粘着。

    “现在你也该知道我为什么脱衣服了,”秦嵬舒展两条长腿坐下,挨着火堆,自在地烘着发冷的身体,“穿着湿淋淋的衣服睡觉,明天起来不感染风寒才稀奇。”

    沈云屏道:“你何不等我已风寒到发烧再告诉我这件事?”

    秦嵬哈哈笑起来。

    沈楼主虽然很有些有钱人的臭讲究,但在性命面前从不犹豫。

    他先扒掉了袜子,这才有样学样地拆掉腰带外袍等等物件儿,跟秦嵬一样搭在火堆旁。

    秦嵬原本漫不经心地朝火堆里丢柴,只瞥了一眼沈云屏,就忍不住侧头看起来。

    两人今夜为了逃命已有过接触,秦嵬早就知道沈云屏并不瘦弱,但这会儿见他光着膀子,露出的身形竟也很是精壮紧实,线条流畅深邃,毫不输秦嵬这样走江湖多年的老手,可见平日里从未落下过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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