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审判(3/3)

    最终,审判长看了看座钟,与左右两位审判员低声简短交换了意见,然后重重敲响了法槌。

    “肃静!”

    法庭内顿时鸦雀无声。

    审判长环视全场,声音沉稳地宣布:

    “本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充分辩论,合议庭对案件事实与证据已形成明确意见。

    现休庭三十分钟,进行最终评议。

    三十分钟后,继续开庭,当庭宣判!”

    宣判时间突然提前至今日!

    这个消息让旁听席泛起一阵压抑的骚动。

    记者们兴奋地检查着笔记本和相机。

    法槌再次落下,审判长与审判员起身离席,进入后面的评议室。

    法庭内低低的议论声嗡嗡响起,众人纷纷猜测着判决结果。

    三十分钟后,当合议庭成员重新鱼贯而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审判长手中那份刚刚出炉的判决书上。

    审判长端坐于审判席中央,目光再次扫过整个法庭,最终定格在被告席上那七个面无人色的身影,以及旁听席前排那些或紧张、或期待、或复杂的面孔上,足足停顿了十秒钟。

    终于,他展开了手中的判决书:

    “山西省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被告人赵德海、胡彪等一百零七人被控武装抢劫、故意杀人等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查明:

    民国十一年九月十七日,被告人赵德海、胡彪等人,身为豫军第三师现役军官,违反军纪国法,纠集部属,携带制式武器,于伏牛山鹰愁涧,有预谋地对山西省兴业货栈合法商队实施武装伏击。

    此次袭击,造成商队护卫及员工三十三人死亡,四人重伤;

    十五辆大车及所载重要物资或被劫掠,或被焚毁,损失极其惨重。

    上述事实,有生还者证言、现场勘验记录、缴获赃物、武器残件、豫军相关人员证言及被告人口供等多项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德海、胡彪等人的行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严重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与省际正常交往,社会危害性极大。

    其身为军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误判、受命行事等辩解,与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明显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山西省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及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之精神,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正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跨域正当商业活动,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

    审判长深吸一口气,逐字宣读:

    “一、被告人赵德海,犯武装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破坏重要军事物资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胡彪,犯武装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王铁柱,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褫夺公权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四、被告人……”

    ……

    一百零七名被告的判决被逐一宣读。

    除了赵德海、胡彪两人为无期徒刑外,其余五人刑期从十五年到二十年不等,均附加褫夺公权和财产刑。

    没有死刑,但无期徒刑在山西法律条款,已是最顶格的严厉惩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判决不停止执行。现在闭庭!”

    法槌最后一次敲响,声音清脆而冰冷,为这场持续两日的公开审判画上了句号。

    没有死刑!

    这个词如同惊雷,在被告席上七人早已绝望的心中炸开,带来一种近乎眩晕的、死里逃生的冲击。

    赵德海原本如同被抽走脊梁般瘫软的身体猛地一震,他缓缓抬起头,呆滞的目光中第一次出现了难以置信的神色,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是死死盯着审判席,仿佛要确认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胡彪的反应最为剧烈。

    当无期徒刑四个字清晰地传入耳中,他脸上那种混合着绝望与暴戾的狰狞表情瞬间凝固,随即被一种狂喜与情绪洪流所取代。

    “无期……是无期!不是枪毙!哈哈!没判老子吃枪子儿!”

    他竟完全忘记了身处何地,猛地从被告席上挺起上半身,扯着嗓子嘶吼出来。

    那声音嘶哑刺耳,里面掺杂着难以置信的哭腔、死里逃生的巨大宣泄,以及一种近乎癫狂的释然。

    “老子没死!没死啊!!”

    其余人的反应虽不及胡彪这般失态,却也个个心神剧震,显露出巨大的意外与情绪波动。

    赵德海呆滞的目光骤然有了焦距,死死盯着审判长,胸膛剧烈起伏,仿佛溺水者终于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有人仿佛被抽干了所有力气,长长地、颤抖着吐出一口憋了许久的浊气,整个人虚脱般瘫软在坚硬的木椅里。

    有人猛地用双手捂住脸,指缝间可见肩膀无法抑制地耸动,不知是后怕的颤抖还是压抑的哽咽。

    还有人则一脸茫然,眼神空洞地四处张望,似乎还在消化这完全出乎预料的结局,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逃过了一劫。

    真是意料之外!

    按此时南北通行的司法惯例,尤其是对于如此情节恶劣、造成多人死伤、且涉及跨省军事人员作案的特大案件,主犯判处死刑(枪决)几乎是板上钉钉、毫无悬念的结果。

    就连他们自己,在庭审过程中目睹铁证如山时,内心也早已认定了必死的结局。

    这种从必死无疑到绝处逢生的剧烈转折,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远比简单的恐惧或屈服更为复杂深刻,也使得法庭上的这一幕,充满了戏剧性的张力与令人深思的余味。

    从今天开始,山西无死刑之法,闻名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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