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二本书:有宿云微《天星日报》必将成为维岛第一报(1/2)

    第二本书:有宿云微,《天星日报》必将成为维岛第一报!

    台上开演,幕布缓缓拉开。

    程云笙正要开口挑刺,却呆住了。

    半个月过去,言少微又给这部戏设计了不少新道具。

    就比如最开始前世刘善走在街头被花盆砸这一幕,舞台上就不再是只有刘善一个人,背景当中多了来来往往的“汽车”。

    虽然是木板制作的道具,看起来就跟真的似的。

    嘤其鸣居然把整条街搬上了舞台!

    程云笙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事情,后面的故事、转场、灯光、甚至在词曲结构上的改动等,全都接踵而来,令得他目不暇接。

    程云笙连挑刺都忘了,整场戏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戏居然还可以这么演?!”

    程云笙在惊叹,而白冰河则在磨牙。

    他算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根本不是陆剑铮比他强,而是整个曲本足够精彩,再加上舞台布景、灯光一改老派做法,换上了新的表现形式。

    这是戏捧人!

    根本不是角儿唱红了戏!

    那一刻白冰河心中的恨意快要溢满了出来,阿叔有这样捧角儿的手段,为什么之前要藏起来?为什么不给他用?

    陆剑铮!凭什么是陆剑铮!

    嫉恨像毒蛇一般缠住了他,让他恨不得之前为什么没有一刀捅死陆剑铮,让陆剑铮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等着戏演完,观众又是不肯散场,让陆剑铮一次又一次地出来翻场执戏。

    程云笙与白冰河却哪里有心思再继续看下去,两人一声不吭,捂着脸就出去了。

    等出了戏园的大门,白冰河一把将早已被汗水打湿的围巾扯下来:“程叔,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能怎么办?学呗!”程云笙背着手,闷头往回走,满脑子已经是自己的戏要怎么改。

    白冰河看着程云笙疾步远去的背影,神色几变,却没有跟上去,而是一转身,去了《本岛大戏》的报社。

    就在程云笙与白冰河偷摸看戏的时候,言少微跟余暮归签署了《乞儿狗娃》的出版协议。

    新书将更名为《南归雁》,预计首印五千册,定价一蚊五,版税百分之十五。

    一般来讲,这个时候的新人作者是拿不到预付款的。毕竟出版社并不愿意为新人垫付版税。

    但是显然余暮归对于让自己销量翻倍的作者是另眼相看的。签订合同的当场,余暮归就将百分之二十的预付款,也就是二百二十五蚊给了言少微,剩下的百分之八十等着书出版后再结算。

    签署完了协议,余暮归请言少微去附近一家高档酒楼吃饭庆祝。

    席间余暮归又问言少微:“可想好了新书写什么了吗?”

    言少微点点头,往嘴里塞了一只鲍鱼,又鲜又弹牙,等她嚼吧嚼吧地吃完才说:“有个想法了。”

    “是个什么故事?”余暮归来了兴致。

    言少微就给她讲起来:“主角是一个从五百年后,穿越回到现在的一个年轻女性……”

    余暮归挑了挑眉,自从《穿成刘阿斗》火了后,“穿越”这个概念眼下在维岛也算是成了一个热词。

    很多戏班都开始让自家的开戏师爷开关于穿越的戏了。

    有从历史穿历史的,比如刘备穿成宋徽宗呀。

    也有眼下穿历史的,比如某个少爷仔穿成了曹操呀。

    不过这些戏都是照猫画虎,没能抓到穿越故事的爽点,热闹了一阵,却并没有一个能超过《穿成刘阿斗》的。

    不过言少微说的这个从未来穿到现在,倒是还没有人写过。

    “五百年后会是什么样子的?”余暮归忍不住问道。

    这个只是一个背景设定,言少微原本只是想一笔带过的,不过既然老板都问了,她便敞开讲了讲。

    “五百年后,人类已经突破了太阳系的限制,到达了星际时代。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了……”

    譬如地球已经不再是人类唯一居住的星球了呀、譬如人类已经能通过脑电波接入星际网络,跟远在数百光年外的人直接对话呀、还有各种高科技的工具呀……

    “……还有,人只要在脑中的系统中下单,天南地北的美食就可以被送到家里来。”

    言少微说得口干舌燥,就低头嘬了口面前的生滚粥。

    余暮归早已石化了,她呆呆地望着对面喝粥的少年,心中只剩下一个感叹,这脑子是怎么长的,那么光怪陆离的设定,居然张口就来!

    作为一个商人,余暮归立即敏锐地意识到,自己捡到宝了,有这样一个脑子,宿云微的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能将宿云微跟自己的《天星日报》绑死,那么也许要不了多久,《天星日报》就会成为全岛最大的报纸。

    言少微半碗粥下去,刚一抬头,就见余暮归一脸热切地盯着自己,这神情,怎么看怎么跟自己看着这满桌菜的神态一模一样呢?

    言少微活活给吓得,维持着嘟嘴喝粥的姿势,没敢说话。

    “抱歉,我只是被剧情震撼了,”余暮归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你接着说。”

    “唔,”言少微夹了一筷子菜到碗里,“咱们这次的主角,沈兰时是个战地记者,她非常崇拜一个文人,名叫王况……”

    这个王况生于一九二三年,受过新式教育,只可惜家里给他包办了一个目不识丁的媳妇。

    这一段无法在精神层面交流的婚姻让他痛苦,他选择离开家去维岛读书,后来自由恋爱找到了想要终身相守一生的灵魂伴侣。

    后半生,那个文人写了不少关于新思想的文章,成为时代的楷模。他后来娶的妻子一直做他助手,夫唱妇随,红袖添香,不光让时人羡慕,更让后世人磕cp磕疯了。

    沈兰时也是其中一员。

    某日沈兰时的飞船被吸入了星际乱流,这个飞船瞬间被虫洞扭曲搅碎。沈兰时来不及反应就失去了意识。

    然后她的魂魄在一九四六年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一个穿着中式袄衫的老太太,正拉着她的手,和声缓气地跟她絮絮说着:“这事儿是阿况不懂事。他不认你,我们王家认你。眼下他年纪还小,不定性,你且等他几年,等他再长大些,就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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