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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彻底丧失了兴趣,摆了摆手,让管家吩咐司机,带邬欲雪去沈家。



    坐在车上,邬欲雪侧过脸看向窗外,一想到刚才邬景然口中沈聿凛的病,脸色就愈发地古怪。



    等到了地方,司机可能是受了邬景然的命令,邬欲雪刚下车,他就开着车扬长而去,丝毫没有给邬欲雪反悔的机会。



    沈聿凛依旧像以前一样,一个人住在这座偏远郊外的庄园里。



    这里人烟稀少,极为偏僻,就算是有钱喜静的富豪,也不会选择住在这里。



    无他,实在是太安静了。



    举目四周,目之所及看不到一个活人的影子。



    像极了恐怖电影里闹鬼的庄园别墅,亦或是西幻故事里,吸血鬼住的阴森古堡。



    更何况,从邬欲雪下车到现在,连一个管家模样的人都没有出现。



    他深吸一口气,拉开漆黑锻铁大门,自顾自走了进去。



    庄园很大,大的邬欲雪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只能凭借少年时期曾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的依稀印象,找到一栋最像主宅的建筑物,朝那个方向走去。



    一路上,依旧是死一般的沉寂。



    不仅没有人,连鸟叫的声音都很少有。



    邬欲雪忍不住蜷了蜷手指,心想,沈家人的怪癖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令人难以接受。



    放眼整个权贵阶层,都找不出第二个来。



    说起沈家,就不得不提起沈聿凛的父母。



    沈聿凛的父母是纯粹的商业联姻,没有任何感情,生下沈聿凛后就各自分居,孩子交给专业团队带,各自忙自己的事业去了。



    这两人的脾气相当古怪,只讲利益,不讲感情,凑到一起也算是合拍。



    而且沈氏作为金融财团,背景深厚,在整个权贵圈子里都算是惹不起的存在,就算沈家父母再怎么不近人情,旁人也要给三分薄面。



    有沈家父母这样的基因在,会生出沈聿凛那样的人也不算奇怪。



    邬欲雪沉沉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那栋建筑物的门口。



    他正要敲门,背后冷不丁传来一道冷淡的声音,不带感情地吐出他的名字:“邬欲雪。”



    ……只有沈聿凛会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



    邬欲雪不受控制地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就看到站在他十米开外的沈聿凛。



    未到十月,天气还时不时地炎热一阵,沈聿凛站在一棵枝叶葱郁的树下,大半身影被树冠投下的浓重阴翳所覆盖。



    他穿的十分正式,黑色长尾燕尾服,白马甲、白领结,衬衫扣子严谨地扣到最顶上一颗,戴了长款的白色皮手套,全身上下几乎遮得严严实实,没有一寸皮肤裸露出来,不知道还以为随时要出席一场隆重的宴会。



    但实际上,沈聿凛过往在宴会上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和整个沈家人一样,都很神秘,极少出席各种宴会。



    虽然沈聿凛一直在圣西维尔学院的学生名单里,但就据邬欲雪所知,他从来没在学院上过一节课。



    因为沈聿凛身上有沈家人的通病,他洁癖到了极端的程度,并且,无法忍受任何带有活物温度的东西。



    邬欲雪少年时期,曾无数次认真怀疑过,沈家人是不是真的是什么,隐藏在现代社会里生存的吸血鬼家族。



    后来发现,这一家子纯纯就是有病。



    而且病得最严重的就是沈聿凛。



    兴许是因为从一出生就被丢给专业团队培养,没有与父母亲密接触过,本就遗传了父母怪癖的沈聿凛,还患上了严重的渴肤症。



    一个极端洁癖、厌恶活物近身的人,居然会有皮肤饥渴症。



    第一次听到的时候,邬欲雪简直觉得荒谬到了怪诞的程度。



    而更让他觉得离谱的是,沈聿凛的怪癖居然对他免疫。



    ——他是唯一能够缓解对方皮肤饥渴症的人。



    当初,亓家还在摇摆不定,要不要和邬家定下婚约的时候,沈家私下里找到了邬家,抛来了橄榄枝。



    报酬十分丰厚,只要邬家接下,前途不可限量,唯一的要求,就是要邬欲雪和沈聿凛订婚。



    在天价合同的利诱下,邬父毫不犹豫地签署了条约,邬欲雪被打着提前培养感情的名号,送进沈聿凛家,单独和他待了三个月。



    至于为什么只需要讨好沈聿凛,甚至连见都不需要见沈父沈母一面,是因为,是沈聿凛点名的要和他订婚。



    沈家的权势已经到了不需通过联姻来获利的程度,所以比这更要紧的是,唯一继承人身上的怪病,于是沈父沈母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沈聿凛的请求。



    至于邬欲雪的意愿,没有人在意。



    以至于在被通知订婚对象成了沈聿凛、再被强制送到他家之前,邬欲雪和沈聿凛只见过一面。



    那是邬欲雪的一次生日宴,当时亓序、傅文林还有一众有头有脸的权贵家的继承人都来了,但是谁也没想到沈聿凛会来。



    他穿着和今天差不多的礼服,整个人看上去寡淡、无趣得像个老古板,即便长相俊朗,也掩盖不了他大夏天还穿长袖长裤,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的古怪感。



    并且,他从头到尾,也只是站在三楼的贵宾区,远远地盯着邬欲雪,全程没有下来和他说过一句话。



    他的礼物最后被管家单独转交给邬欲雪,那是一块天价腕表。



    即便邬家已经勉强算得上跻身上流,也没有资格买到这样一块表。



    结果居然就被沈聿凛这么轻描淡写地,送给了邬欲雪当生日礼物,而他从头到尾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邬欲雪觉得那块表土得要命,并且同时觉得,沈聿凛装得要死,莫名其妙送他一份这么贵重的礼物,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



    于是他把那块表压了箱底,同时也把沈聿凛这个人抛之脑后。



    没想到没隔几个月,他和对方就成了订了婚的关系。



    刚刚住进沈家的时候,沈聿凛也像今天这样,隔了邬欲雪十米远的距离,冷不丁叫他的名字。



    邬欲雪吓了一跳回头,对上他那副全身恨不得每一寸皮肤都遮盖住的装扮,没来由地烦躁。



    这是嫌他脏?



    那为什么要指名和他订婚。



    他抿了下唇,不太想搭理对方,但又寄人篱下,只能故作无视地扭过头。



    好在,沈聿凛似乎也没有想和他多说话的念头,之后也没再主动找过他。



    这样的结果就是,两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一个多星期,居然就只发生了这一次对话,还只有沈聿凛开口了。



    沈聿凛家的佣人很少,而且尽量避免和雇主碰面。



    因而邬欲雪这七天里,每天下楼就有刚做好的饭菜,进浴室就有放好的洗澡水,需要衣服的时候,衣柜里就会突然莫名多出一系列当季新款的衣物,供他选择。



    可是一次都没有见到活人。



    唯一的活人是每天按时按点下楼吃饭,其余时间都呆在自己房间里的沈聿凛。



    一个星期过后,邬欲雪实在憋不住了,在庄园里四处散步解闷。



    刚下过暴雨,地面湿漉漉的,布满被雨水打落的稀碎树叶。



    路过一处被藤蔓覆盖住的铁质栏杆外墙时,邬欲雪隐约听到了一声极其微弱的猫叫。



    要是平常,邬欲雪可能还注意不到,但是在沈聿凛家的这几天里,他实在是憋疯了,任何一点新鲜的动静,都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所以他脚步一转,弯下腰,往灌木丛里看。



    果不其然,他看到了一只腿被铁质栏杆上的倒钩扯住,撕裂了皮肉,被困在栏杆之间的脏兮兮的小黑猫。



    邬欲雪犹豫了一瞬,就把它救下来了。



    小黑猫腿部受伤严重,被暴雨淋过,还化了脓。



    邬欲雪心知,要是和沈聿凛说,他绝对会二话不说地把这只小黑猫丢出庄园,所以只能自己找来药箱处理。



    就连猫粮,他也没办法买来送到庄园,只能背着沈聿凛,悄悄用清水煮了冰箱里一些小猫能吃的食材,喂给小猫。



    再把受伤不能动弹的小猫,转移到不会被风吹日晒雨淋的庄园隐蔽区域。



    邬欲雪自认做得足够小心,可没过一天,就被沈聿凛发现了。



    当时他鬼鬼祟祟地,带着晚餐刻意多要了一些的水煮南瓜和鱼肉,准备喂给小猫当晚饭,就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来的沈聿凛,抓了个正着。



    对方看到他怀里的小猫,皱了皱眉,如邬欲雪所料地冷淡开口道:“你放开它,我打电话叫人过来扔了。”



    小猫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他的话,虚弱地发出两声可怜的叫唤。



    沈聿凛不仅没有动恻隐之心,反而脸上的排斥表情愈加严重,仿佛对这只满身脏污的小流浪猫,忍耐到了极点。



    这只猫是邬欲雪这一个星期以来,唯一遇到的能打发时间的东西。



    听到要把猫扔了,他第一个不愿意,警惕地伸出手臂,挡在了小猫和沈聿凛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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