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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道长一起来的姑娘也不同凡俗,主要体现在着装上——一袭仙气毕露的汉服,脸上的淡妆也掩盖不住朝气蓬勃的年轻。
“真出家了的道长?”天少好奇问道。
“身体出家了,心还挂念红尘的道长。”向晨说。
对于向晨这种一贯温文尔雅的,道长已经被虐习惯了,不太在意地笑笑,索性拉着妹子挨着两人一同在吧台坐下,和向晨叙起旧来。天少瞅了好一会儿,又确定了一件事——这个道长在《江湖可道》里也绝对出过场。
而且形象可不怎么正面,一句话总结,就是个以「道」之名坑蒙拐骗的鄙俗之人。
得知真相的天少突然同情起了眼前这位道长。
“你小说写得怎么样了?月入过万没?”道长问。
“还行。”向晨一如既往地语焉不详。
道长也一如既往地把向晨这句「还行」解读为「不怎么样」,对此毫不意外。根据他对向晨的了解,向晨的经济并不宽裕,经济宽裕的人可不会在青旅住几百块一个月的单间,也不会常常来这么一家小破酒馆吃10块钱一碗的面,这就证明了他这位自称作者的朋友是个穷逼。这很正常,写小说的大多是穷逼,还一天天做着大红大紫成仙成神的春秋大梦。然而金字塔顶端是不属于凡人的世界,一般人也就仰望一下的份。
“我记得你说你也写玄幻吧?”道长又道,“最近那部《非我族类》好像也是网文改编的?听说版权卖了可贵了——你们有看吗?”
“没兴趣。”向晨说。
“这剧改得不伦不类的,”天少插嘴道,“跟原作也差太远了。”说着,他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向晨,“原作者的棺材板怕是要按不住了。”
向晨:“……”
“真的,原作好看多了,”天少努力开始卖安利,“你们不如去看原作。”
“好像有几百万字呢,”妹子开口了,“太长了。”
向晨:“……”
怪他咯?
“改编嘛,肯定跟原作不一样的。”道长附和道,“火肯定有火的道理,向晨,你不如也多看看这些热剧,学学人家的套路,什么时候你也卖个百万版权,拍个剧什么的,发了财可别忘了我。”
这是一句亲昵的玩笑话,表示「我不是这个意思」,同时又疯狂暗示「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天少看了看向晨吞了苍蝇般的脸色,憋着笑,正经道:“我作证,他写得比这剧好多了。”
向晨有点意外。
“哦……”道长不知可否地点点头,“书名叫什么?我去给你订阅支持一下啊。”
“不用了。”向晨说,“写得不好,比不上这些流量剧,没什么好看的。”
道长和姑娘心照不宣地没再追问,天少用脚板底都猜得出他们此刻内心的os:一介diao丝,装什么逼呢。
“其实你们这行挺好的,”道长不知是想安慰向晨还是怎么的,滔滔不绝地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听说是写得越多收入越高?好像到后期啥事都不用干也能躺着收钱——哎,简直是理想生活——”
“嗯,那就是我的梦想。”向晨说。
“我也想啊!”道长一脸酒逢知己的感慨,“可惜我没有这个才能,干不来这一行——”
向晨面无表情,默然不语。
天少憋笑快憋出内伤了。
太惨了,今天这个段子回公司他可以说上一年。
两人在酒馆里聊到近9点,向晨便拉着天少打道回府。出门后,路过几步之外的一家中式餐厅时,三条泰迪犬忽然嗷嗷叫着一拥而上,围在两人脚边好奇地嗅来嗅去。
天少吓了一跳,连连后退,“怎么d市哪哪都是狗?”
“它们还记得我啊。”向晨蹲下身,一一摸了摸三只小脑袋,“来,认识一下,吧唧,poppy,小七。”
天少眉头一拧,“小七?”
他没想错吧?这只是个巧合吧?
“你没想错,”向晨却精准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摸摸其中一只毛发最黑的泰迪,“这就是小七。”
天少:“……”
向晨又抱起体型最大的那只棕色泰迪,“这是小羊。”
天少有点傻,“啊?”
向晨再指了指看起来最天真乖巧的最后一只泰迪,“老二。”
“卧槽,”天少憋不住了,“你说真的?”
小羊,老二,小七,就是《非我族类》核心剧情线的三个男主——羊家三兄弟。
“见到原型不开兴吗?”向晨笑道。
“原型?”天少又吓得倒退两步,“它们仨??”
“嗯。”向晨诚恳地点头。
“你的男主是三条狗??”
“不像吗?”向晨反问。
天少看着向晨和围在他身边的那三只骚动不安的小泰迪——一只攻击性极强,一只傻白甜,一只安静如鸡……
似乎是有点像。
天少不由陷入了沉默。
“你可千万别告诉你的读者。”半晌,天少说,“你被打死我不会救你的。”
“动物也是很有性格的。”向晨说,“跟它们处久了就懂了。以前我照顾过它们一段时间。”
“别跟我说话,我要静静。”天少说。他们这些星辰男频作者的行为模式是有规范的,男主的原型一般是自己,女主的原型要么是老婆,要么是初恋,要么是梦中女神。把一条狗,不对,把三条狗写成三个人,还写得那么有血有肉,这就有点超出天少的知识范围了。
更别说小羊和小七这对冤仇兄弟的人物弧光还极其复杂。两人的形象几乎从头到尾都处于对立面,也几乎从头到尾都在变化,当中夹杂着爱与恨、亲情与背叛、原则的冲突、信念的碰撞。小羊作为头号男主,也是人气最高的男主,个性尤其张扬,情感极尽饱满,因真实的缺陷而更鲜活,也凸显得他身上的美好之处愈发耀眼。
向晨是怎么从一只泰迪身上看出这些东西的?
“你可别告诉我奶酪也被你拿来用了。”天少又想起什么,惊道,“还有渣渣灰!”
“还没写。”向晨笑了笑,“奶酪是没头脑,渣渣灰是不高兴,多配。”
天少严肃地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是挺配。
真可惜他没能见证这两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那《江湖可道》的男主?原型又是谁?”天少又问。
“啊……”向晨回想片刻,“参考了一下老板。”
天少对这个答案早有所料,“另一个呢?”
《江湖可道》里的可道酒馆可是有两个老板的。
“编的。”向晨说。
向晨回答得很简单,可天少从这四个字里,陡然感到了一丝寂寥。
不是把得不到的女神描绘成自己的女主的那种寂寥,那不是寂寥,而是遥远,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向晨的寂寥,却是把一个不存在的人捏造得似乎他真的存在的,虚无缥缈的寂寥。向晨笔下的男主,不是古龙式的风华绝代,也不是金庸式的光怪陆离,而是真实,在一片奇幻土地上的真实,极端的荒诞中贴切的真实,真实得仿佛他们就是生活中实实在在会见到的那些人,真实得让人觉得他们做的事就是一个「人」会做的事。尽管他们作为一个「人」,依旧那么特立独行。
真实得让人不敢不相信他们不曾在这世上存在过。
所以它让天少觉得寂寥。那么活生生的一个人,却原来无依无靠,无凭无据,要从一片虚无里抓出那样一种真实,该有着一颗敏锐到什么程度的心?
“所以……《非我族类》《江湖可道》的灵感都是在d市来的?”天少问。
从时间上推断,这两部作品应该也是在d市写就的。
“不全是。”向晨说。
天少:“嗯?”
“其实《非我族类》我很早就开始构思了。”向晨说,“真要说的话……大概是10年前。”
“10年前?”天少又双叒叕被向晨给吓到了,“你等等——《非我族类》是什么时候开始连载的?3年前?你拖了7年?”
“好像是。”向晨说。
“你什么情况?”天少以看外星人的眼神看他,“网文界富坚吗你是?”
“那时候想法还很朦胧,是写完《天地不仁》之后,感觉有点开窍了,想写一个更大的故事。可是没法下笔。”向晨淡定地解释。
“没法下笔?什么叫没法下笔?”天少表示无法理解。
“就是没法下笔。”向晨说,“试过了,不行。”
《天地不仁》是典型的单一视角加单一故事线的叙述方式,围绕的主要是一个人,或说一小群人的遭遇和内心世界,这一小群人其实差不多还是可以看作一个人。因为他们是同类,他们遵循着共同的生存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尽管字数很多,细节很充足,实际上整部作品的世界观和伦理观都很简单。《非我族类》则完全跳出了单一视角的框架,展现的不再是个体与个体的冲突,更多的是立场与立场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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