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1/1)

    



    因为这份工作很煎熬吗?相比幸福和满足,人更执着于在痛苦的日子里细细计算时间。



    可好奇归好奇,他却没打算追问下去。



    一碗面见底后,余清嘉把清汤寡水的汤汁都喝了个干净。季珣担心他不够吃,主动问了句:



    “吃饱了吗?不够厨房还有。”



    紧接着,他如愿又看到了余清嘉亮晶晶的眼睛和嘴边浅浅的小梨涡。男孩用力点点头,在手机上打了一行字,转换成中文。



    “吃好了,谢谢你!这是我吃过最棒的饭菜。”



    原文是一段俄语。



    季珣心下了然。



    透过这句话,他隐约能猜到余清嘉这段时间在会所过的如何,一碗清汤面而已,甚至不能称之为“饭菜”,他已经满脸幸福说了两次谢谢。



    “走吧,带你去休息。”



    两人进了客房,季珣把浴缸和卫生间电器的用法打在备忘录里,转成俄文,拿给余清嘉看。



    而这会儿余清嘉已经换上了新睡衣,面料柔软又舒服,因为提前洗烘过,衣服淡淡的香气同季珣身上的味道很接近。



    面对新环境,无论季珣教什么,他都乖乖看着,学会就点点头。两人独处这一会儿,他明显放松了很多,不像刚来时那样拘谨。



    一切安排妥当,季珣又提了个小型医药箱进来。他指了指自己的脸颊和锁骨,示意对方睡前要给伤口上药。



    [这些药的用法很简单,我教给你。]



    “不。”余清嘉看着屏幕上的俄语,摇摇头,“我知道,你休息。”



    他催促季珣回去休息,上药这种事对他而言是家常便饭,已经很晚了,余清嘉不想过多占用他的睡眠时间。



    季珣点点头,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这天晚上,余清嘉终于舒舒服服的泡了澡,吹干头发躺在客房的大床上。



    季珣用东西讲究,家里所有的洗护用品都是同一个牌子,余清嘉把脸埋在被子里闻闻嗅嗅,心里正满足,却又突然联想到车上的外套。



    是了,自己今天穿脏了季珣的外套。



    /



    而另一边,季珣躺在主卧大床上,根本睡不着。



    他在心里疯狂复盘今晚发生的事情,企图从中找到一个能立住脚的理由,证明自己把余清嘉带回家这件事是正确的。



    救人当然没有错,面对郑乘风对弱者刻意地刁难,季珣做不到无动于衷。



    可坏就坏在,他想不通自己哪里出了问题,才会直接把这个小尾巴带回家。



    季珣已经在这里住了三年,期间只来过两位客人。一个是他亲妈,另一个便是宋迦也,和家里基本断联后,季母已经很久没过来了。



    而宋迦也,宋迦也永远不会来了。



    想到这里,季珣又想下楼喝酒。



    再重要的事情、想不通的问题都有优先级。



    相比失去宋迦也这件事,季珣眼下一切的烦恼忧虑,都显得无足轻重。



    何况对他而言,余清嘉并不会是长久存在的麻烦。



    心里想着事情,季珣下楼走到了餐厅酒柜边。



    这个时间家里静悄悄的,一点多余动静都没有,余清嘉意外到来,似乎并未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



    至于季珣心里久久伫立的高墙是如何轰然倒塌,任凭一个无家可归的小混血闯了进来。他没有将自己今夜一时的心软归结于任何多余的感情。



    烂好心也好,路见不平也罢。他的确后悔冲动行事,可真正看清对方的长相后,一切负面情绪全部烟消云散了。



    宋迦也瞳孔颜色稍浅,多数时候都呈现深沉的棕色,只有正对阳光时,才会漾开一抹琥珀流光。



    而余清嘉身上有混血基因,他的眼睛是透亮的琥珀色,像浸了一层金灿灿的蜜糖。



    在会所,季珣并没有发现这一点。方才两人面对面用餐时,那双琥珀蜜色的眼睛亮晶晶望着自己,说谢谢、幸福、感恩。



    像动画片里暖色的蜜罐小熊,唇边藏着两个小小的梨涡。



    也就是那一刻,季珣才福至心灵般想起不久前在会所收到的消息。



    原来陈正焕口中所谓的“合眼缘”是这个意思。



    可惜对方低估了季珣骑士病的严重程度,季少明显对“替身情人”不感兴趣。



    只是这一年里他见了太多明晃晃的财色交易,在会所,哪有什么侍应生、调酒师、男女公关之分。



    有些人前一天还是老板千八百万特邀而来的驻唱嘉宾,次日便成了大佬们带在身边肆意招摇的玩物。



    季珣不是没听说郑乘风那些折磨人的手段,人命轻如草芥,在他眼里,尊严和清白是一文不值的东西。



    照余清嘉这个性子,如果继续跟对方僵持下去,恐怕只能落个鱼死网破的下场。



    命运弄人,阴差阳错,季珣仰头喝完最后一口红酒,想到了这两个词。



    当年他没能留住宋迦也,今天却救下了与对方有三分相像的余清嘉。



    ────────────────────



    季珣对待歪果小漂亮的方式就像养聪明小土狗,belike:坐下、起立、吃饭……



    二十二



    想着明天还有事,季珣并没有喝太多酒。他关灯往楼上走,打算借酒劲好好睡一觉。



    路过客房时,门内传来一阵清晰的流水声。



    按说这个时间余清嘉早该洗完澡了,季珣怕他使用电器遇上了麻烦,于是轻轻敲了两下房门。



    “余清嘉,还没休息吗?”



    水声停了,门很快从里面打开,探出一只圆圆的脑袋。



    “对不起,吵到你了。”



    他以为是自己洗衣服的声音把季珣吵醒了,顿时觉得很不好意思,眼角嘴角一并向下垂着,满脸歉意。



    “嗯没有。”



    这歉疚的表情看得人心里酸软。



    “遇上麻烦了?水?”



    “不是麻烦。”余清嘉摇摇头,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捏住对方的手腕,将人拉进房间。



    指尖暖融融的,落在季珣脉搏跳动的位置。明明是极有分寸感的接触,却显得很自然、很亲近。



    洗手间里,季珣那件外套已经洗好了。余清嘉挽起袖子,把拧干的衣服抱在身前,抬手指了指烘干机。



    “它,怎么用?”



    季珣没说话,看对方拿着沉甸甸的湿外套,双手冻得通红,干脆接过来直接扔进烘干机,开了慢速模式。



    [旁边就是洗衣机,为什么不用?凉水洗不觉得冷吗?]



    余清嘉知道客房有洗衣机,这也是他为数不多可以流畅使用的电器。



    只是印象里这玩意转动起来很吵,他怕影响季珣休息。而烘干机是没用过的新奇物件,他刚刚发消息问过别人,这台机器声音很小、烘干的衣服更柔软舒服,可以用。



    季珣是很好的人,余清嘉希望他能一直穿舒服、香喷喷的衣服。



    “用冷水更加干净。”



    余清嘉淡淡打下这一句话,显然没指望这位在市中心住大平层的超级有钱人能了解这些家务小常识。



    某种意义上他甚至觉得两个人在生活方面很互补,搭伙过日子能穿上干净柔软寿命长的衣服,吃香喷喷的热汤面。



    但是没有办法,相比理想中安逸的生活,余清嘉更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努力赚钱。



    国内一块墓地永久使用权需要二十万,他必须尽快攒钱,才能早日将妈妈的骨灰从大洋彼岸迁回来。



    他的情绪变化很快,也不会刻意隐藏。上一秒还神采奕奕要学着用烘干机的男孩,下一秒想到妈妈,神色瞬间黯淡下去。



    季珣注意到这一变化,看他情绪不好,并不打算多问。



    [先休息吧,需要换洗的衣服放好,明天有人来收拾。]



    折腾了一夜,即便是上过发条的机器小狗也该觉得累了,余清嘉更是比机器狗精神不了太多,连连点头答应着。



    回到主卧,季珣躺下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天已经亮了。



    他起的很早,换上一套低调的西装,挑了根纯黑色领带,又打了个端端正正的温莎结。



    出门的时候,余清嘉满打满算才休息了四小时,正是睡得沉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听到。



    去墓园的路很远,季珣想要带的东西又多。他不喜欢假手他人,于是开车走走停停,几乎跑遍全城才买全了宋迦也生前喜欢的甜点、香烟和兰花茶。到山脚时,已经是下午了。



    这片墓园占地面积广阔,一路往松阳山上走,冰冷沉闷的墓碑并排而立。



    路上季珣一手抱着花、一手提着礼物,山上秋风瑟瑟,到处都是卷落的枯叶,踩上去有清脆的响声。



    而季珣不再是少年时,不会像小时候一样趴在哥哥耳边说脚下的叶子好像脆脆的薯片,我们会不会踩痛他。



    他护着怀里的鲜花,走到宋迦也墓碑前,盯着那张在墓园里格格不入的黑白照看了几秒,把带来的东西放好,自己也跪了下去。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努力加载中,5秒内没有显示轻刷新页面!

    ">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

  • ">
"> ">